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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

培训地区:湖北武汉
培训费用:费用未公布,请咨询
培训机构:湖北风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招生简章本科学历教育认证:       省本科文凭项目
 
全部职业资格证项目一览: 全部认证项目目录

一、培训简介: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在追求丰富物质生活的同时,对健康和生命的关注越来越高,因此食品安全、营养与健康、营养与保健、营养与康复已成为社会新的需求,营养工作已受到重视。营养、食品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合理的营养是健康的基础。但当前我国大众百姓对营养知识了解不多,营养人才缺乏,营养师这个职业长期得不到应有的重视。目前,我国正在加紧制定《改善国民营养立法》、《营养师法》等法律,以提高营养师的社会地位,逐步在医院、幼儿园、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公共食堂及餐饮服务业推行营养师制度。在美国,凡是住院病人的治疗都必须要有营养师的参与;日本每30万人就有一名营养师,营养师的数量相当于临床医师的2.4倍,而我国每50万人才有一个营养师,可见从事营养工作的人才奇缺,另一方面也说明营养师就业的前景十分广阔。

 
培训目标:普及和推广营养保健知识是为了提高我国营养保健师的素质技能,增强我国人民的身体素质,为社会培育更多营养保健专业人才。
 
招生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营养食品教学、科研、食品或保健食品生产经营、食品卫生监督与监测、营养配餐、营养咨询、营养宣教人员;宾馆、餐厅、机关、学校、医疗卫生等单位或社会其他有志从事营养职业的人员。
 
基本文化程度:高中、中专毕业。
 
报名手续:持一寸红底彩色照片4张、两寸红底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最高学历证明、原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证明文档等复印件各两份;从事本职业年限证明及相关革新攻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各一份;填写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一式两份,填写学员登记表一份。    注:所有复印件均用A4纸装订成册。报考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二级)的学员,除上述基本要求外,还必须准备提交以下评审材料:学历证书、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审核后退回);工作总结(3000字以上)一式两份;论文一篇,格式按统一标准,并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
 
报考条件:
1、公共营养师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中专毕业证书。
(3)经四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公共营养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5)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公共营养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具有医学或食品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
(6)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公共营养师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二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二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
(5)具有医学或食品相关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8年以上。
  
 
课程设置:基础营养、食物营养、营养与疾病、食品卫生及其管理、营养咨询与营养教育、营养食谱设计,以及相关法规等。
 
 
培训证书:考试合格,由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颁发全国通用的职业资格证书。
欢迎您报名参加: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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