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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分析师证书

培训地区:湖北武汉
培训费用:费用未公布,请咨询
培训机构:穗诚教育培训服务中心
招生简章调查与分析专业自学考试与调查分析师证书培训考试相结合是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与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中心合作举办的证书培训与学历教育相结合的一种新的“双证”教育形式。旨在通过合作,提高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机构专业人员和其他调查与分析人员文化知识水平、专业技能及创新能力。

学员参加调查分析师证书课程的学习,通过考试取得调查分析师证书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所获得的学分在参加调查与分析专业学习时有效,可替代调查与分析专业相应的课程

1、调查分析师证书层次

调查分析师证书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层次,由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中心和教育部考试中心共同审核、盖章。

2、调查分析师证书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调查分析师证书培养从事调查分析工作的初、中、高级调查分析人员。其基本要求是:通过有关课程的学习,培养具备调查与分析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能够应用调查与分析的基本知识的应用型人才。调查分析师证书获得者能够从事调查、统计、预测、营销、咨询、分析、管理策划等工作。

3、调查分析师证书考试课程

初级调查分析师证书课程:社会经济调查方法与实务,初等数量分析方法,调查报告写作

中级调查分析师证书课程:消费者行为学,调查概论,市场调查实务,抽样技术,调查数据分析。

高级调查分析师证书课程:市场分析方法,预测与决策,经济计量分析,商务统计。

4、调查分析师证书课程和调查与分析专业(独立本科段)课程之间的关系

根据文件规定,取得调查分析师证书课程单科合格证书,可以在自学考试调查与分析专业中获得相应课程的学分

二、     招生对象

国家统计局直属三支调查队人员;

从事调查与分析工作及有志于从事调查与分析工作的人员;

经济学本科未毕业学员;

会计与统计核算专业专科学员;

远程及开放教育专科学员;

各类成人、高职、专科院校在读学员。

说明:本专业免试入学,参加调查分析专业学习的学员在毕业时必须取得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

三、     教学、考试、毕业

本专业实行个人自学、社会助学、社会实践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学员在自学过程中,还可以充分利用国家统计局教育中心对本专业提供的现代网络教育资源和接受有组织的面授。

1、教学工作由国家统计局培训学院及所属各省分院负责

教学资源主要包括教材、学习指导书、光盘、录象(音)带、网上教学资源。

教学采取学生自学、教师面授、网上辅导、课程作业形式。

2、调查与分析专业和调查分析师证书均采取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对证书课程,学员需要参加全国考办统一组织的五门课程笔试并考试合格,同时通过国家统计局培训学院及所属分院组织的五门证书课程实践考核(共占8学分),可获得相应课程的单科证书和调查分析证书。

3、凡取得本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规定的12门课程的合格成绩,通过各门证书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8学分),学分总数达到70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

四、     首次考试时间

调查分析师证书课程考试安排在每年5月和11月进行。首次考试拟于2004年11月开考,考试课程:调查概论,市场调查实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调查与分析专业(除证书考试课程)首次考试拟于2005年4月开考。

五、     报名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34号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培训学院

1、填写报名表

2、持下列证件:

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用B5分别复印)、4张一寸同底版彩色免冠近照。

3、报考费、培训费:

根据考试科目和考试级别来定。

4、报名时间:

即日起开始报名。
欢迎您报名参加:调查分析师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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